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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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贵州省湄潭县乾恒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连城天域高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湄潭县乾开高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以晴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以晴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周以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87670元,减半收取43835元,由***、***、贵州省湄潭县乾恒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连城天域高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湄潭县乾开高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以晴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以晴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周以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3-25
发布日期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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