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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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贵州省湄潭县乾开高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西翎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连城天域高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黔茶之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以晴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湄潭县乾恒科技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11390元,减半收取55695元,由上诉人贵州省湄潭县乾开高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西翎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连城天域高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黔茶之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以晴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湄潭县乾恒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03-27
发布日期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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