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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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苏盛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中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海东市平安区兴达木材加工厂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泽普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对被告江苏中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4494元,由本院退回给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22 |
发布日期 | 2020-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