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溧阳市腾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万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江苏万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8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申请人溧阳市腾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名下苏D×××××、苏D×××××车辆。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22
发布日期 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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