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宿州亿利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被申请人安徽宿州亿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之前为安徽省宿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在被申请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留存的质保金250000元予以扣留,扣留期限为三年;

将担保人李景录位于××区幢1032号不动产(赤房权证松山区字第10140087)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3-04
发布日期 2019-12-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