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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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中心支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114727元。 二、原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被告***3533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92元(原告已支付),由被告***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