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惠州市时宇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宇佳天诚电子有限公司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惠州市时宇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45998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保全期限分别为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超过三年。需延长查封、扣押、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逾期未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申请,造成保全自然失效及财产被转移等,该风险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