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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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市爱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52执267号 深圳市爱美化妆品有限公司、黄伟豪: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爱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黄伟豪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2018)粤52民初8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黄伟豪没有履行判决确认的义务,深圳市爱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在本案执行过程中,黄伟豪已于2019年11月8日向本院缴纳赔偿款、执行费共8050元。(2019)粤52执267号案的义务已全部履行,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