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爱富兰建设有限公司
沈阳中冶沈抚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68,007元,由沈阳中冶沈抚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二审上诉人广东爱富兰建设有限公司、沈阳中冶沈抚置业有限公司分别预交的案件受理费68,007元,由双方自担。

二审上诉人广东爱富兰建设有限公司支付的鉴定费110,000元,由广东爱富兰建设有限公司和沈阳中冶沈抚置业有限公司各负担55,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0-29
发布日期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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