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市明军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公司解散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8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之数额计算案件受理费(包括反诉费),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9-10-9
发布日期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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