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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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广州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追偿款2921795元及支付逾期利息(以2921795元为基数,从2018年1月24日起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 二、驳回原告广州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6386元,由原告广州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639元,被告***负担1474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9 |
| 发布日期 | 2020-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