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破产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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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浙江双鹰混凝土有限公司 诸暨八达旺庄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明云混凝土有限公司 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诸暨众阳混凝土有限公司 德清县合众橡塑材料有限公司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浙江八达运动服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诸暨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受理申请人浙江八达运动服饰有限公司、诸暨众阳混凝土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江双鹰混凝土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指定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浙江八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5-9 |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