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淄博湛蓝工业净化技术有限公司 阳泉煤业集团平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平定县人民法院(2019)晋0321民初1408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平定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阳泉煤业集团平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6848元予以退回。 |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