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纳兰德投资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款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广东新价值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结算账户42×××15、42×××08内案外人***所持有的阳光举牌证券投资基金-阳光举牌1号证券投资基金产品1995万份额所对应款项的冻结措施。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07-3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