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润晶新材料有限公司 厦门润晶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安庆市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企业借贷纠纷 |
| 法院 |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安徽润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厦门润晶光电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安庆市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名下房产证号为:宜房字第××的房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3 |
| 发布日期 | 2020-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