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庆皖江高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润晶新材料有限公司
厦门润晶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安庆市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法院 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安徽润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厦门润晶光电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它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安庆市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名下房产证号为:宜房字第××的房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3
发布日期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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