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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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沈阳丁香实业总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预查封被申请人沈阳丁香实业总公司名下坐落于沈阳市于洪区房屋(建筑面积82.34平方米),查封期限为三年。 案件申请费2084元,由申请人井宏伟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4-21 |
发布日期 | 2020-0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