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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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南阳市正源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 温县顺风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付原告***47731元,支付被告温县顺风运输有限公司42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双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52元,减半收取526元,原告***承担26元,被告温县顺风公司承担500元(已在垫付款中扣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另加六份提出副本,按《上诉程序告知书》的要求,上诉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4-17 |
| 发布日期 | 2020-0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