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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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吉林省澳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案外人***的异议请求。 二、继续对位于公主岭市解放路职教学校对过澳达世纪家园1栋1单元301号住宅(建筑面积81.5平方米)、302号住宅(建筑面积59.8平方米)、303号住宅(建筑面积96.5平方米)、402号住宅(建筑面积59.8平方米)及1栋1单元门市(建筑面积284平方米)的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19-10-29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