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正豪电气有限公司
广西华蓝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广西正豪电气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2303元,因撤诉减半收取1151.5元,由广西正豪电气有限公司负担,其余受理费1151.5元由本院退回原告广西正豪电气有限公司。

裁判日期 2018-1-15
发布日期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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