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河南国鼎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河南国鼎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为:YS0267211);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河南国鼎置业有限公司违约金111436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国鼎置业有限公司保证金8767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其中11680元自2017年12月31日开始计算至清偿之日止、8400元自2018年2月28日开始计算至清偿之日止、8420元自2018年4月29日开始计算至清偿之日止、4200元自2018年5月31日开始计算至清偿之日止、16970元自2018年9月30日开始计算至清偿之日止、12660元自2018年12月31日开始计算至清偿之日止、12670元自2019年3月31日开始计算至清偿之日止、12670元自2019年6月29日开始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四、驳回原告河南国鼎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4286元,保全费4120元,共计8406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8 |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