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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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北新圆旭包装装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426民初724号 原告:河北新圆旭包装装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红,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年**月**日生,公司副经理。 被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个体,住***。 原告河北新圆旭包装装潢有限公司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7日立案。原告河北新圆旭包装装潢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河北新圆旭包装装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5-15 |
发布日期 | 2020-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