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应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绥阳鑫港置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湖南应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9,054.00元,已减半收取14,527.00元,退还原告湖南应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诉讼保全费5,000.00元,由原告湖南应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8 |
| 发布日期 | 2020-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