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发布于:2020-05-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变电工湖南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调解书
案号 -
案由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0)鲁1428民初657号

原告:特变电工湖南工程有限公司,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3XM。

法定代表人:刘永清,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超,湖南八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裴俊,湖南八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6937875383。

法定代表人:李坚之,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叶青,山东科誉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特变电工湖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系调解结案,不予公开。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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