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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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南悠乐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珮诗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中止本院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134号房屋的保全措施。 案外人、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20-4-28 |
发布日期 | 2020-0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