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三门峡聚丰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三门峡聚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三门峡市XXXX区XX路北、XX四路XXXX小区X号楼X单元XXXX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三建房预许字(2019)第XX商务号)的房屋一套。

保全金额以378387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2410元,暂由申请人***负担(待判决时确定)。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9-12-17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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