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新城支行 成都市元亨一品置业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成都广联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成都市元亨一品置业有限公司在成都农商银行金牛沙湾支行02×××2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新城支行51×××53账号上的存款,期限为一年。 上述财产保全范围以900万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成都广联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2-27 |
发布日期 | 2020-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