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 北京众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支付原告***保险赔偿金34762元。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330元,由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0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