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任丘市德信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沧州坤亮车辆救援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119082元、评估费5954元、拖车费1000元,共计各项损失126036元,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20元,原告***承担10元,被告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中心支公司承担14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19 |
| 发布日期 | 2019-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