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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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杭州信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川1703民初4701号 原告:杭州信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773572801R(1-1) 法定代表人:袁惠菊 被告:***,男,汉族,生于1986年12月10日,住***。 原告杭州信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1日立案。原告杭州信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杭州信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陈昊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赵丹 |
裁判日期 | 2019-12-29 |
发布日期 | 2020-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