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1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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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当事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75元,减半收取587元,由原告负担(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的余款588元由本院退回)。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0-26
发布日期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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