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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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9)苏0206民初5242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妨害执行的,本院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如不服本裁定,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七条的规定,向本院提出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0-05-20 |
发布日期 | 2020-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