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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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丰城市1幢,地上9,地上**,**权证编号:丰房权证剑光街办字第××号,建筑面积:56.13平方米)房产及附属土地的查封;

二、丰城市1幢,地上9层,A-,地上**,**:丰房权证剑光街办字第××号,建筑面积:56.13平方米)房产所有权归买受人邹志伟(身份证号:)所有。该房产所有权自本裁定书送达买受人邹志伟时起转移;

三、买受人邹志伟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08-05
发布日期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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