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宜昌华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县支行 宜昌钢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宜昌华兴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县支行帐号:17×××9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支行帐号:42×××20)银行存款合计270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27 |
| 发布日期 | 2020-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