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法院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2019)皖1181民初1769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中心支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980元,减半收取990元,退还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衢州中心支公司。二审案件受理费1979元,退还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10-24
发布日期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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