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1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通阿拉丁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南通阿拉丁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1740元及违约金(以101740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自2018年6月15日起至2020年1月6日止)。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6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334元(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46×××65;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

裁判日期 2020-1-6
发布日期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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