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昆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汇泽林混凝土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博乐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新疆汇泽林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3237元,退还原告新疆汇泽林混凝土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博尔

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01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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