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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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南岭清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祥隆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新疆南岭清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1145608元的银行存款的查封、扣押、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发布日期 | 2019-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