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博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2019)渝0119民初7222号民事判决;

二、由***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重庆博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场地所欠租金利息3521.75元;

三、驳回重庆博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05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21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4-20
发布日期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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