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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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和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9)新2301执4424号案件的执行。 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