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万合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陇南万合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由被告陇南万合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万元,并支付以1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的自2017年1月12日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

二、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由被告陇南万合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万元,并支付以2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的自2018年1月1日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

三、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由被告陇南万合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万元,并支付以2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的自2017年1月18日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

四、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由被告陇南万合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50万元,并支付以25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的自2018年2月5日至实际还款之日的利息;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74800元由二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4-17
发布日期 2020-05-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