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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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建华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合肥志坤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建华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工程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筑设备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中外建华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工程分公司、中外建华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存款7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等额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合肥志坤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07 |
| 发布日期 | 2020-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