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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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连金山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上诉人大连金山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共33846元,其中上诉人***交纳 15150元,减半收取7575元;上诉人大连金山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交纳18696元,减半收取9348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04-16 |
发布日期 | 2020-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