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中天创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提取潘毅的银行存款3372.30元或查封、扣押潘毅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上述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冻结、期限届满,如需继续冻结、查封、扣押的,申请执行人需至少提前十五日向本院提出书面的继续冻结、查封、扣押申请。如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申请,已采取的冻结、查封、扣押措施将自动解除。逾期提出申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2-28
发布日期 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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