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和静县晟鑫农贸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静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和静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和静县晟鑫农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和静晟鑫农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26 |
发布日期 | 2019-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