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                 山西晋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偿还原告代为偿付的银行贷款本息共计6807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02元,减半收取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