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环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 安徽省群峰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蒙城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74198元; 二、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684.85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77元,减半收取1588.5元,由***负担769.5元,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蚌埠中心支公司负担81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5-14 |
| 发布日期 | 2020-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