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江苏北控中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运河金陵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江苏万晟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运河置业有限公司 江苏运河文化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与江苏运河文化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江苏中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运河置业有限公司、江苏运河金陵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江苏万晟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对宿迁市宿城区凤凰美地小区11幢113室房屋的执行。 异议人、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06-1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