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花支行
抚顺胜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新宾满族自治县兴盛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锡林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辽0404执393、394号民事裁定书对异议人在新宾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产能置换款900万元的冻结。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19-12-16
发布日期 2020-05-2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