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纠纷督促民事令

发布于:2020-05-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新抚支行
类型 支付令
案号 -
案由 申请支付纠纷
法院 抚顺市新抚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申请人孙丽华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新抚支行至2020年1月7日拖欠信用卡(卡号为:62×××39)本息9093.91元(其中本金7162.51元、利息1083.87元、逾期还款违约金651.72元、消费手续费195.81),并以本金7162.51元作为基数,给付自2020年1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

申请费17元,由被申请人孙丽华负担。

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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