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北中泰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鄂11民终351号民事调解书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时,被执行人湖北中泰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尚欠申请执行人***借款5158078元及相应利息和迟延履行期间双倍债务利息。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4-29
发布日期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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